2025年秋季鲤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出炉!范围公布!
2025年秋季鲤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出炉!范围公布!
2025年秋季鲤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出炉!范围公布! 2025年秋季(qiūjì)鲤城区幼儿园
招生(zhāoshēng)工作实施意见
公办幼儿园(yòuéryuán)招生要求
按照(ànzhào)“省市统筹、以县为主”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要求,公办幼儿园按照“划片招生,免试就近入学”原则,招收在招生服务区域(qūyù)内(nèi)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。
各公办幼儿园招生(zhāoshēng)计划数
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(2022年8月(yuè)31日前(rìqián)出生,含8月31日)的适龄幼儿。
鲤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(fúwù)范围
1.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(zhāoshōu)本园招生(zhāoshēng)服务(fúwù)区域内户籍、住房产权、实际居住“三一致(yízhì)”家庭的适龄幼儿(以下简称“三一致”对象),具体条件:①适龄幼儿与(yǔ)其父母(或祖父母、外祖父母(wàizǔfùmǔ))户籍一致(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)并实际共同居住,户籍与房产一致(产权性质、用途为住宅),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;②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。
2.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,其(qí)户籍在(zài)服务(fúwù)区域(qūyù)内,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幼儿〔须提供户籍(出生入户)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〕;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(dàn)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幼儿(须提供户籍,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)。
3.符合《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军分区政治部(zhèngzhìbù)关于(guānyú)印发泉州市贯彻教育部、总政治部(zǒngzhèngzhìbù)〈军人(jūnrén)(jūnrén)子女教育优待办法〉的(de)(de)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泉教综〔2013〕73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(jìnyíbù)贯彻落实(guànchèluòshí)<泉州市贯彻落实教育部、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>的补充通知》(泉教综〔2015〕29号)、《福建省(fújiànshěng)(fújiànshěng)教育厅 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(gōngzuò)局 福建省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闽政联〔2022〕1号)、《福建省公安厅 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(yīngliè)和因公牺牲(xīshēng)伤残(shāngcán)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》(闽公综〔2018〕140号)、《福建省应急(yìngjí)管理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(xiāofáng)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》(闽应急〔2019〕51号)、《关于研究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》(泉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〔2020〕4号)的烈士子女、现役军人子女、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、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有关优待照顾对象。
4.符合《福建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(tīng)省人力资源和(hé)社会保障(shèhuìbǎozhàng)厅关于做好高层次(gāocéngcì)人才(réncái)子女就读(jiùdú)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基〔2015〕34号)《泉州市(quánzhōushì)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办公室关于印发(fā)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》(泉政办〔2021〕29号)、《泉州市优才服务(fúwù)提升行动(xíngdòng)若干措施》(泉委人才办〔2024〕10号)、《泉州市教育局、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》(泉教办〔2025〕9号)、《中共(zhōnggòng)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(mínyíngqǐyè)健康(jiànkāng)发展行动方案>的通知》(泉委办发〔2018〕34号)以及《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鲤城区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>的通知》(泉鲤委发〔2019〕20号)等文件精神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待照顾对象。其中,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在“海丝泉州·人才港湾”服务系统上申请。
5.在鲤台胞按照(ànzhào)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(shìwù)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(jiùdú)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基(mǐnjiàojī)〔2024〕8号)等相关文件精神,其适龄子女有入学需求,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自主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,填写入学申请(shēnqǐng)表(见附件2)并提交《台湾居民来往内陆通行证》(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)台湾居民居住证》)等相关的佐证材料向区教育局申请子女入学。由区教育局结合(jiéhé)本人意愿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。
公办幼儿园“三一致”对象及政策照顾(zhàogù)对象的数量(shùliàng)超过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(zhāoshēng)计划数,则“三一致”对象采取以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或公开电脑(diànnǎo)派位(抽签)等(děng)办法录取。公办幼儿园在招收(zhāoshōu)“三一致”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,由各园确定录取办法,接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“三一致”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。
公办幼儿(yòuér)园在(zài)完成上述两部分(bùfèn)招生对象后仍有空余学位的,由各园通过采取公开电脑(diànnǎo)派位或抽签等办法补录非公办园服务片区(piànqū)的部分户籍、住房产权、实际居住在鲤城区的“三一致”家庭的适龄幼儿入读。(其中,老城区非公办园服务片区的“三一致”适龄幼儿可向老城区属公办幼儿园(yòuéryuán)申请,江南(jiāngnán)新区非公办园服务片区的“三一致”适龄幼儿可向江南新区区属公办幼儿园申请。每位幼儿仅可申报一所公办园,已被公办园录取的幼儿不得参与补录。)
6.家长网上(wǎngshàng)报名登记(申请)具体办法。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(yìnfā)福建省教育入学(rùxué)“一件事”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(fāngàn)的通知》(闽教基〔2024〕6号)及(jí)我市相关(xiāngguān)文件精神,2025年秋季起,鲤城区(lǐchéngqū)公办幼儿园实施教育入学“一件事”招生服务改革,为群众报名入学提供便利。鲤城区教育局制定《2025年鲤城区公办幼儿园教育入学“一件事”网上报名服务指南》(详见附件6)。
六、招生程序和(hé)时间


2025年秋季(qiūjì)鲤城区幼儿园
招生(zhāoshēng)工作实施意见
公办幼儿园(yòuéryuán)招生要求
按照(ànzhào)“省市统筹、以县为主”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要求,公办幼儿园按照“划片招生,免试就近入学”原则,招收在招生服务区域(qūyù)内(nèi)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。
各公办幼儿园招生(zhāoshēng)计划数

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(2022年8月(yuè)31日前(rìqián)出生,含8月31日)的适龄幼儿。
鲤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(fúwù)范围

1.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(zhāoshōu)本园招生(zhāoshēng)服务(fúwù)区域内户籍、住房产权、实际居住“三一致(yízhì)”家庭的适龄幼儿(以下简称“三一致”对象),具体条件:①适龄幼儿与(yǔ)其父母(或祖父母、外祖父母(wàizǔfùmǔ))户籍一致(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)并实际共同居住,户籍与房产一致(产权性质、用途为住宅),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;②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。
2.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,其(qí)户籍在(zài)服务(fúwù)区域(qūyù)内,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幼儿〔须提供户籍(出生入户)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〕;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(dàn)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幼儿(须提供户籍,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)。
3.符合《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军分区政治部(zhèngzhìbù)关于(guānyú)印发泉州市贯彻教育部、总政治部(zǒngzhèngzhìbù)〈军人(jūnrén)(jūnrén)子女教育优待办法〉的(de)(de)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泉教综〔2013〕73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(jìnyíbù)贯彻落实(guànchèluòshí)<泉州市贯彻落实教育部、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>的补充通知》(泉教综〔2015〕29号)、《福建省(fújiànshěng)(fújiànshěng)教育厅 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(gōngzuò)局 福建省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闽政联〔2022〕1号)、《福建省公安厅 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(yīngliè)和因公牺牲(xīshēng)伤残(shāngcán)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》(闽公综〔2018〕140号)、《福建省应急(yìngjí)管理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(xiāofáng)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》(闽应急〔2019〕51号)、《关于研究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》(泉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〔2020〕4号)的烈士子女、现役军人子女、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、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有关优待照顾对象。
4.符合《福建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(tīng)省人力资源和(hé)社会保障(shèhuìbǎozhàng)厅关于做好高层次(gāocéngcì)人才(réncái)子女就读(jiùdú)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基〔2015〕34号)《泉州市(quánzhōushì)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办公室关于印发(fā)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》(泉政办〔2021〕29号)、《泉州市优才服务(fúwù)提升行动(xíngdòng)若干措施》(泉委人才办〔2024〕10号)、《泉州市教育局、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》(泉教办〔2025〕9号)、《中共(zhōnggòng)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(mínyíngqǐyè)健康(jiànkāng)发展行动方案>的通知》(泉委办发〔2018〕34号)以及《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<鲤城区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>的通知》(泉鲤委发〔2019〕20号)等文件精神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待照顾对象。其中,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在“海丝泉州·人才港湾”服务系统上申请。
5.在鲤台胞按照(ànzhào)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(shìwù)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(jiùdú)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基(mǐnjiàojī)〔2024〕8号)等相关文件精神,其适龄子女有入学需求,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自主选择在居住地或工作地,填写入学申请(shēnqǐng)表(见附件2)并提交《台湾居民来往内陆通行证》(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)台湾居民居住证》)等相关的佐证材料向区教育局申请子女入学。由区教育局结合(jiéhé)本人意愿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。
公办幼儿园“三一致”对象及政策照顾(zhàogù)对象的数量(shùliàng)超过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(zhāoshēng)计划数,则“三一致”对象采取以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或公开电脑(diànnǎo)派位(抽签)等(děng)办法录取。公办幼儿园在招收(zhāoshōu)“三一致”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,由各园确定录取办法,接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“三一致”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。
公办幼儿(yòuér)园在(zài)完成上述两部分(bùfèn)招生对象后仍有空余学位的,由各园通过采取公开电脑(diànnǎo)派位或抽签等办法补录非公办园服务片区(piànqū)的部分户籍、住房产权、实际居住在鲤城区的“三一致”家庭的适龄幼儿入读。(其中,老城区非公办园服务片区的“三一致”适龄幼儿可向老城区属公办幼儿园(yòuéryuán)申请,江南(jiāngnán)新区非公办园服务片区的“三一致”适龄幼儿可向江南新区区属公办幼儿园申请。每位幼儿仅可申报一所公办园,已被公办园录取的幼儿不得参与补录。)
6.家长网上(wǎngshàng)报名登记(申请)具体办法。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(yìnfā)福建省教育入学(rùxué)“一件事”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(fāngàn)的通知》(闽教基〔2024〕6号)及(jí)我市相关(xiāngguān)文件精神,2025年秋季起,鲤城区(lǐchéngqū)公办幼儿园实施教育入学“一件事”招生服务改革,为群众报名入学提供便利。鲤城区教育局制定《2025年鲤城区公办幼儿园教育入学“一件事”网上报名服务指南》(详见附件6)。
六、招生程序和(hé)时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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